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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7月1日电(记者孙红丽)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醒广大市民,目前正处于各行各业恢复生产和毕业生求职的高峰期,房屋租赁市场已进入一个业主和租户活跃期。要从多方面了解周边出租屋的租金价格,警惕“高收入低租金”、“长收入短支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的房屋租赁机构,避免遭受“爆炸式”和“跑马路”之苦。如果租金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不要贪图便宜,要小心陷入“例行租金”的陷阱。
此外,需要防范“租金贷款”的风险。租房时,租户应注意租赁合同中是否有“租金贷款”、“租金贷款”和“分期付款”等相关条款,是否应签订附加贷款补充协议。了解“租金贷款”规则,自愿申请租金分期贷款,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金融机构。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建议,在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时,承租人应选择短期支付租金,避免预付大量租金或押金。房东在与房屋租赁机构签订委托合同时,应防范利用租金支付周期的时间差和建立资金池可能带来的风险。
同时,在支付租金和押金时,承租人应按合同约定向企业账户或房东个人账户支付,不得向业务人员和其他个人账户支付。转账付款应保留转账凭证,现金付款应要求出租人出具收据。
如出租人以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扣款等不良行为,公众可向房屋租赁主管部门或房屋所在地行业协会投诉。如果发现房屋租赁机构有“爆仓”、“逃跑”行为,应及时报警,并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租房提示:警惕“高收低租”机构 小心落入“套路租”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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