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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外国明星的商业化相比,中国明星使用自己的名字作为商标以达到保护的目的。例如,最近宣布自己恋爱并导致微博瘫痪的陆涵,人气很高,所以有无数人想用他的名字作为商标来获得虚名。
众所周知,明星的影响力是巨大的,尤其是他们自己的品牌效应,每一个举动都会给代言品牌带来很多关注。看到自己的价值,越来越多的明星拥有自己的品牌,甚至将自己的名字注册为商标,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名字的商业价值。
特别是在国外,名字商业化的制度相对成熟,它有自己的以名气为基础的商标,这自然给明星们带来无限的价值,就像90后的足球明星哈里·凯恩在不久前注册了自己的商标“香港哈里·凯恩”。
明星商标的使用
凯恩的商标属于“衣服、鞋子和帽子”的范畴。在接下来的五个赛季中,凯恩的品牌将为他带来1000万英镑的年收入。他的香港商标还可以用于其他五个领域,如教育和文化活动。
以他500万英镑的年薪,他将在2022年世界杯前赚7500万英镑。如果他保持目前的状态,他可以在10年内赚1.5亿英镑!
事实上,除了凯恩,还有许多体育明星将自己的名字注册为商标。例如,贝克汉姆和罗纳尔多,他们也是足球明星,也很早就注册了自己的商标,据传罗纳尔多每年在商标品牌上赚2760万英镑。
然而,在中国成功使用自己的名字作为商标的体育明星李宁,却用自己的商标独立创立了一个体育品牌。
除了商业用途,它必须受到保护
与外国明星的商业化相比,中国明星使用自己的名字作为商标以达到保护的目的。例如,最近宣布自己恋爱并导致微博瘫痪的陆涵,人气很高,所以有无数人想用他的名字作为商标来获得虚名。
根据商标网2017年5月31日的更新数据,目前已有45件商标申请为“鹿晗”或“鹿晗”,12件“鹿晗”商标已经注册,12件“鹿晗”商标已经初步审定并公告。除了卢汉投资的“南京卢汉影视文化工作室”外,这些申请者更多的是被其他知名品牌非法抢注,业务范围涵盖影视日用品、家居用品、食品、饮料、酒类、烟草、日用品零售、投资咨询、技术服务、室内外装饰工程、蔬菜种植等领域。
基本上,最炙手可热的明星都有这种苦恼,但这些完全由明星命名的商标可能会受到挑战,明星们会更容易捍卫自己的权利,但总有一些谐音商标,处于灰色地带。
此外,还有《章子怡》、《滑流》等。
商标保护,无泄漏
目前,《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商标审查和审理标准》、《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认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审理解释》都规定了对公众人物名誉权的保护。相关法律规定概述如下:
1、《商标审查和审理标准》,商标审查标准第一部分,第8条,第(2)项,第6:
未经本人许可,商标由他人的名称构成,容易导致商品或服务来源的误认(如果由政治、宗教、历史和其他公众人物的名称构成的商标足以对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和其他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负面和负面影响,可以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予以拒绝)。
2、《商标审查和审理标准》商标审理标准
第4条,第2项,2.4姓名权
2.4.1未经许可,他人的名称申请商标注册,可能对他人的名称权造成损害的,有争议的商标不予注册或者宣布无效。
2.4.2适用要素
(1)在相关公众的认知中,有争议的商标文本指向名称持有人;
(二)有争议的商标注册可能对他人名称权造成损害的。
2.4.3他人姓名包括真实姓名、笔名、艺名、别名等。
“其他人”是指在提出异议、拒绝审查登记或申请无效宣告时居住的自然人。
2.4.4在确定争议商标是否损害他人名称权时,应以相关公众能够容易地将争议商标指向名称持有人或在注册商品上与名称持有人建立相应联系为前提,包括争议商标与他人的名称完全相同,争议商标虽然与他人的书面名称不同,但反映了他人的主要名称特征,并在相关公众的认知中指向名称持有人。
未经许可使用公众人物的名义申请注册商标,或者明知是他人的名义,但以损害他人利益为目的申请注册商标的,视为损害他人名称权。
2.4.5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对其主张获得名称持有人许可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如果名称持有人在注册日前撤回其许可,在名称持有人许可的商品/服务之外申请商标注册,并在名称持有人未明确许可的商品/服务上申请商标注册,则视为未授权。
2.4.6以名称申请商标注册误导公众、妨害公共秩序和良好习惯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应当依照《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和第(八)项的规定进行审查。
3.《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认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商标标识或者其构成要素可能对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负面或者负面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其他不良影响”。
申请将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领域的公众人物的姓名注册为商标,属于前款所称的“其他不良影响”。
4.《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认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当事人声称商标纠纷损害了他们的姓名权。如果有关公众认为商标标识是指自然人,很容易认为标有该商标的商品是由自然人许可的或者与自然人有特定联系,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商标损害了自然人的名称权。
当事人要求以自己特定的名字命名的权利,如笔名、艺名和译名。特定名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并与自然人建立了稳定的对应关系。如果相关公众以此指自然人,人民法院将予以支持。
5.《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项:
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的商号或名称,导致人们将其误认为他人的商品,是不正当竞争。
6.《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解释》第六条第二款:
商品经营中使用的自然人名称应视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的“名称”。自然人的笔名和艺名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并为相关公众所知晓,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的“名称”。
换句话说,域名抢注的风险非常大。试图用商标搭便车很难。至于那些“同音字商标”,目前虽然规避了法律使用名人的名字,但在发展过程中很可能被明星们自己撤销和起诉。
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这也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重要法律依据。在商业活动日益频繁的今天,明星们已经看到了自己的品牌价值,从而给予了全面的保护,并积极打造自己的品牌。我们也应该看到我们商标的巨大价值,并在法律的保护下保护我们的商标。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凭一个名字年入千万 明星是怎么靠商标偷偷发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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