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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9月29日电(记者小娟)今天,中国网财经记者获悉,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了《深圳市同业拆借市场信息中介业务退出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指引》对网上贷款机构的退出提出了三项禁令。根据协会要求,在退出期间,网上贷款机构的业务地址不能迁移,平台网站不能关闭,平台高级管理人员不能流失。

深圳发布网贷机构退出指引:稳妥推进 退出期间高管不可失联

《指引》明确指出,在网上贷款机构依法退出的过程中,网上贷款机构根据市场环境自主选择合适的退出路径;积极稳妥地做好退出准备,合理处置不良资产,妥善退出贷款人资金,防范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应如实告知协会平台股票项目的风险程度和贷款人信息。

深圳发布网贷机构退出指引:稳妥推进 退出期间高管不可失联

根据《指引》,本指引所称“退出”是指网上贷款机构终止点对点贷款中的信息中介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清算和注销、业务转型等。本指引所称退出期,是指从网上贷款机构作出退出决定并开始退出准备工作之日起至同业拆借信息中介业务完全结算并终止之日止的整个期间。

深圳发布网贷机构退出指引:稳妥推进 退出期间高管不可失联

网上贷款平台如需要求业务退出,需成立退出领导小组,制定退出计划和退出方案,并向协会报告,以落实退出方案,按计划稳步推进退出工作。

在提款过程中,《指引》要求网上贷款机构在现有项目全部结清后,实施借款偿还,并完全终止点对点贷款中的信息中介业务。

该协会明确表示,退出计划应包括退出决定的理由、退出计划、现有项目的处置和资金结算计划、退出时间表、应急计划、承诺书等。,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

根据《指引》,网上贷款机构应客观、真实、全面地向协会报告平台存量项目及归集情况,根据项目到期时间、还款是否正常、是否有抵押物等信息提供分类汇总表,并对不良资产进行清晰标识。

值得注意的是,《指引》还规定,网上贷款机构应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选择适当时机向贷款人发布退出公告,并做好对贷款人的接待、宣传和解释工作。公告应披露六项内容,包括平台退出原因、平台退出计划、平台退出时间表、不良资产处置计划、贷款人资产结算计划、投诉协商和处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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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网上贷款机构应对贷款人的资产制定明确的还款计划,妥善清理现有项目,并通过邮件或短信告知贷款人到期时间、还款金额、项目是否逾期等相关信息。对于不良资产存在漏洞的项目,网上贷款平台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贷款人出资比例,在清理不良资产后偿还剩余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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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有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和集团背景的网上贷款机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和集团应在合理范围内提供资金援助,帮助网上贷款机构将不良贷款余额与未偿余额之间的差额降至最低。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深圳发布网贷机构退出指引:稳妥推进 退出期间高管不可失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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