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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网财经9月20日报道称,昨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宏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康人寿”)发出行政处罚。
根据中国保监会的数据,宏康人寿保险2017年第二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其子公司江苏安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安科科技大厦从固定资产调整为投资性房地产,并按公允价值计量。经审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不符合第二代监管规则和会计准则,评估增值的依据不足。
基于此,中国保监会责令宏康人寿用成本法计量江苏安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安科科技大厦,不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责令宏康人寿重新编制2017年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并于9月20日前通过第二代监管信息系统报送中国保监会。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弘康人寿公允价值计量有误遭监管 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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