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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初之后,比特币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再次开启了“火箭”模式,一举突破4400美元,仅在两周内累计增长近50%。令人惊讶的是,去年5月,比特币的价格仅为453美元。 与传统纸币不同,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不是通过金融机构发行的。它的托管权也不同于传统货币。普通货币用户可以持有现金或在银行开户,但比特币的核心在区块链。区块链的特点是使用分布式记账和分散存储,使用特定的数据结构来存储和验证虚拟货币,并依靠特定的算法来计算和更新数据。那么,各国法律是如何规定虚拟货币的呢? 如今,许多国家都在虚拟货币相关领域制定了监管措施和行业规范,这意味着虚拟货币正在以合法有序的方式不断推广。在美国,加州赋予比特币合法地位,纽约州金融服务部也发布了企业买卖虚拟货币的规定。 据外国媒体报道,7月24日,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首次批准了一个实体作为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货币的衍生品交易平台。英国海关总署认为比特币是一种免除增值税的货币。然而,瑞典和德国政府一直认为比特币应该被视为一种商品。欧洲法院最终裁定,比特币应被视为货币,而非商品,交易比特币不需要像交易商品一样缴纳增值税。此外,许多政府已经就比特币相关问题发表声明。例如,阿根廷政府表示:比特币不是法定货币,但它可以发挥货币的作用。澳大利亚政府表示,不会采取法律措施禁止比特币,但鼓励其在货币领域展开竞争。 早在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相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该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然而,作为互联网上的一种商品交易行为,普通人有自担风险参与的自由。 值得注意的是,比特币(一种虚拟货币)交易市场的资金流动与股市类似。新投资者从未指明的老投资者那里购买投资,没有新的或老的投资者能够保证利润。 然而,我们需要保持警惕。目前,互联网上有一些虚拟硬币由骗子公司控制和发行,自称是比特币的模仿者,但它们实际上是金字塔计划或庞氏骗局,或者是由银行家高度控制的。这些“骗子”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区别在于,比特币不属于任何人或组织,而是一种不受控制、分散的货币。这些“骗子”有一个明确的发行人,并完全由发行人控制。“骗子”货币也被称为“货币”,但它与比特币完全不同。与开放代码的比特币不同,大多数“骗子”不开放代码,或者根本没有代码。这只是网站上的一个数字,出版商可以随意更改。 目前,一些媒体已经开始披露这些“骗子”。7月4日,央行货币金银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一条风险警示:近日,一些企业冒用央行的名义将相关数字产品贴上“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发行”的标签,或谎称央行发行了数字现金推广团队,企图欺骗公众,借机牟取暴利。目前,市场上所有的数字现金都是非法的数字现金。一些企事业单位推出的数字现金和央行所谓的促进发行数字现金可能涉及传销和欺诈,提醒公众提高风险意识,理性审慎投资,防止利益受损。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比特币开启了“火箭”模式 警惕“骗子”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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