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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网财经8月10日电(记者郭)近日,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人寿”)发布了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报告显示,与第一季度相比,珠江人寿第二季度保险业务收入大幅下降,净现金流量为负。
中国保监会发出的监管函指出,珠江人寿存在关联交易管理不完善的问题。中国保监会要求珠江人寿按照相关监管要求,丰富和完善股权管理、相关信息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和信息披露管理的内容,加强公司章程对股东、董事和高管的约束力,防止股东、董事和高管隐瞒相关信息和利用关联交易转移不良利益。
第二季度,保险业务收入大幅下降,净现金流为负
根据偿付能力报告,今年上半年珠江人寿保险业务收入约为86.2亿元,其中第二季度实现收入3.2亿元,第一季度实现收入82.9亿元。第二季度,保险业务收入环比大幅下降,不到第一季度的二十分之一。与去年同期相比,珠江人寿第二季度保费收入也下降了93.7%。
鉴于第二季度保险业务大幅下滑,珠江人寿相关负责人表示,第一季度是年度业务冲刺,正常销售节奏将在第二季度进行调整。
所谓“祸不单行”,在保险业务收入直线下降的同时,今年第二季度珠江人寿的净现金流量也由正转负,为-20.4亿元。就此,上述负责人表示,总体负净现金流量主要受公司正常资本运用投资净流出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珠江人寿最近接管了万达的三项资产:大同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昌西湖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和崇州万达广场房地产有限公司,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三项万达资产的信息分别在7月3日、7月5日和7月11日发生了变化。
珠江人寿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第二季度业务现金流量净流入为16.72亿元,可以完全弥补业务资金的流出。然而,珠江人寿第二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测试区间(第二季度)的退保和费用在现金流中占很大比例。
同时,该负责人强调,珠江人寿已经建立了现金流预警机制。在资产配置方面,坚持资产负债匹配原则(包括现金流匹配和期限匹配);在选择投资资产时,将充分考虑资产的流动性和资产的可变现性。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30%
在保险业务收入大幅下降的同时,珠江人寿第二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略有下降,为120.3%。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前两个季度,珠江人寿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30%。
此前,中国保监会曾向珠江人寿发出监管函,指出其偿付能力体系建设和实施不规范。例如,没有防止偿付能力不足的计划;未按要求将偿付能力因素纳入投资决策,未评估投资对偿付能力的影响等。
在第二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中,珠江人寿表示,已确认偿付能力建设存在缺口,并制定了行动计划,以促进风险管理体系的健全。同时,董事会和专业委员会对风险管理的参与度将进一步提高。
不完善的关联交易管理,监督和监督,防止不良利益的传递
此外,中网财经记者从珠江人寿官方网站上发现,该公司的主要关联交易直到2014年才更新。在珠江人寿2015年和2016年的年报中,可以找到“有关重大事件和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请参见公司互联网主页的‘信息披露’一栏。”珠江人寿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公司已按照中国保监会的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在官方网站上披露了重大关联交易和一般关联交易。
但经查询,并未发现2015年、2016年和2017年上半年的重大关联交易在珠江人寿互联网主页上披露。同时,中国保险协会信息披露栏目未能找到珠江人寿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
在日前发布的监管函中,中国保监会也提出了珠江人寿关联交易管理不完善的问题:一是关联交易制度不完善;二是关联方信息档案不完整,信息更新不及时;第三,未按要求对保险资金使用和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对此,中国保监会要求珠江人寿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管理。按照相关监管要求,丰富和完善股权管理、相关信息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和信息披露管理的内容,增强公司章程对股东、董事和高管的约束力,防止股东、董事和高管隐瞒相关信息和利用关联交易转移不良利益。
在回应中国保监会对珠江人寿的监管函时,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大部分整改工作已经完成,将在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同时,我们将继续开展自查自纠,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珠江人寿二季度保费收入骤降 监管提示不良利益输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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