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676字,读完约4分钟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日电为贯彻“房子是为了生活,不是为了投机”的精神,支持自住需求,遏制房地产投机,7月2日,杭州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开出售公证摇号商品房有关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公开出售公证摇号的有关事宜。
《通知》进一步规范了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的相关要求,明确了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家庭购买的新建商品房自住房网签约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该通知补充了“无住房家庭”的认定。户籍在本市限购范围内的家庭,除符合原条件外,还应符合“自购买之日起一年内,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的条件。
《通知》进一步加大了向“无家可归家庭”公开出售经公证的新建商品房的倾向,明确了“无家可归家庭”平均价格在3.5万元/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商品房项目的住房保障比例一般不低于50%。
《通知》调整了购房意向登记的相关要求,明确了一户只能参与新建商品房项目的购房意向登记。已参与意向登记的项目如需摇动,自项目登记之日起至摇动结果公示之日止,不得参与其他项目的意向登记;已参与意向登记的项目如不需要动摇,自项目登记之日起至登记结果公示之日止,不得参与其他项目的意向登记。
附件:政策答案
一、为什么要发出《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开出售商品房公证摇号有关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答:本通知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贯彻“房是住,不是炒”的精神,支持自住需求,遏制房地产投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如何进一步规范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
答:高层次的天才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优先购买权。我市高层次人才家庭优先购买的房屋,包括无摇号甲类人才和有优先摇号乙、丙、丁、戊类人才购买的房屋,自商品房合同网上签约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自本通知发布以来,商品房预售已获新批准。高层次人才家庭报名优先购买,适用本通知。
3.对“无住房家庭”的认定做了哪些调整?
答:本《通知》对《关于实行商品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的通知》中提出的“无房户”的认定进行了调整。在原规定的基础上,户籍在我市(桐庐县临安区、建德市、淳安县)非限制购买范围内。购房家庭增加了“在意向登记日前一年,在我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2个月。”
小明和小红是夫妻,他们的户籍在建德市。假设小明家庭于2020年8月1日在下城区登记购买新的商品房项目,在我市限购范围内,从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小明或小红必须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才能算作“无家可归家庭”。
四、如何增加无房家庭的住房保障?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公证和抽签方式公开销售新建商品房时,应在向社会公布的销售计划中明确“无家可归家庭”的住房保障比例。均价3.5万元/平方米的新建商品房项目住房保障率一般不低于50%。“限定房价与竞争性地价”的房价联动项目,以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的新商品房最高平均售价(含装修)为准;对于其他项目,应以当前预售证书所售全部商品房的平均价格作为判断标准。
五、不能同时进行两个以上项目购买意向登记的具体如何实施?
答: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将实施公证和抽签公开销售的新建商品房项目。自项目意向登记之日起至彩票结果公示之日止,购房者不得参与其他项目的购买意向登记;对于不需要公证和公开销售的新建商品房项目,自项目意向登记之日起至意向登记结果公示之日止,购房者不得参与其他项目的购买意向登记。
例如,假设小明住户于2020年8月2日在XX小区登记购买商品房。本项目购房意向登记时间为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3日,登记结果将于2020年8月5日公示。如果登记买家数量超过售房数量,则在2020年8月7日组织公证抽奖,并在当天公布抽奖结果,则小明住户在2020年8月2日至2020年8月7日期间不得参与其他项目的购买意向登记;如果本项目已登记的购房人数不超过已售房人数,且无需办理公证和彩票销售,则小明户自2020年8月2日至2020年8月5日不得参与其他项目的购房意向登记。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杭州摇号买房向“无房家庭”倾斜 高层次人才购房5年内不准卖
地址:http://www.l7k9.com/gcbyw/48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