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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区住宅区改造不仅有利于促进民生和扩大内需,也有利于促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的转变,促进优质经济发展。在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加强城市更新和现有住房改造,做好旧城区改造工作”被列为2020年的重点工作。如何更好地推动旧城社区改造,以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本版从今天开始推出一系列评论,与读者讨论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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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居住区改造在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的同时,可以促进城市风貌的改善,彰显城市特色,延续历史文脉,注重功能提升和风格传承
目前,中国的城市化率已经超过60%,城市建设的重点已经转移到提高质量和库存效率的阶段。作为重要的存量,全面推进城市旧社区改造是推动城市更新的重要引擎。不久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城市旧住宅区改造的指导意见》,提出了这项重大工程的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并列出了明确的时间表。
生活是人们更好生活的重要基石。十八大以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投资超过10万亿元,年均投资约1.4万亿元,极大地改善了贫困人口的生活条件。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将旧城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政府应加大支持力度,给予财政补贴。未来几年,继续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等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的作用,不仅将进一步促进人民从“住”到“住”的飞跃,而且将为稳定投资增长、发挥投资关键作用提供重要支撑,实现惠民促发展的良性循环,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旧住宅区改造是促进城市更新的系统工程。社区内市政基础设施的升级改造必须与周边大型市政系统相衔接,这将推动城市基础设施的集约化整合和优化,促进现代新城的建设。提高旧社区公共服务水平的过程是推动街区更新的重要手段。《指导意见》倡导推进相邻社区与周边地区的联动改造,加强服务设施和公共空客房的共建共享。如改造或建设养老、护理、停车、蔬菜店、便利店等特色社区服务设施,打造便捷高效的“步行生活圈”混合商业区。旧居住区改造在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的同时,可以促进城市特色的提升,彰显城市特色,延续历史文脉,注重功能提升和风格传承。
旧居住区改造不仅是城市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体现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旧住宅区的改造是城市更新政策的试金石。翻修的成功实施需要一个完整的闭环城市重建系统的支持。在组织实施、审批政策、规划政策、资本政策、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等方面,探索和完善适用于股票更新的政策。着力构建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建立和完善政府统筹、部门协调、市、区、街(镇)、社区和相关部门单位协调的专项工作机制,形成合力,推进旧城区社区改造。旧住宅区改造应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居民自治机制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完善动员居民参与的机制,建立和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配合、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共同维护改造成果,完善住宅区长效管理机制,使改造后的维护和更新进入良性轨道,促进城市治理体系的科学、系统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经历了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市化进程。今天,从“增量扩张”到“存量更新”,从追求“有无”到解决“有无”,这不仅是积极适应我国重大社会矛盾转型的具体表现,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推进旧城区改造、优化存量、改善管理、完善制度,我们将能够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使人们在城市中生活得更方便、更舒适、更美好。
人民日报(2020年7月31日05版)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存量更新,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人民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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