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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晚,《中国房地产网》宣布,发行规模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含100亿元人民币)的可再生公司债券可以一次发行,也可以分期发行。
这种可展期公司债券的基本期限不超过7年。在约定的基本期限结束时以及每次续期期限结束时,发行人有权选择续期,每次续期的期限不得超过基本期限。如果公司行使续期选择权,债券期限将延长一个周期;如果公司不行使续约选择权,将在到期时全额支付。
扣除发行费用后,可再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计息债务及适用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发行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建发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可再生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建发股份:公开发行10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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