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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深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深圳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市银行业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观点房地产新媒体获悉,通知涉及调整商品房限购期限、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措施、发挥税收调控作用、细化普通住房标准、加强热点房地产销售管理、推进住房抵押贷款合同网上签约管理、加大二手房交易信息披露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行为等八个方面。
其中,关于调整商品房限购期限,《通知》指出,深层次家庭和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人士)必须在本市定居满三年,并能提供购买商品房前已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满36个月的证明。
非深户、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婚人士)在购买之日前5年以上应继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凭证。
夫妻离婚的,如果一方在离婚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房,其拥有的住房数量按离婚前的家庭总数计算。
在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措施方面,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深圳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同意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做出如下要求。《通知》提出了以下要求:第一,以购买者家庭的名义。如本市无住房且无商品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继续执行最低首付比例30%的政策;
二、如果购买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品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
第三,如果购买者在本市拥有一套家庭名下的住房,普通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70%,非普通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80%。
在发挥税收调控作用方面,《通知》明确了存量住房(即二手房)交易的应税参考价应更新,使应税参考价更接近市场价格;同时,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的免税期限将从2年调整为5年。
在细化普通住房标准方面,《通知》指出,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单幢房屋建筑面积为120平方米或144平方米以下;实际交易总价低于750万元。
在加强热点楼盘销售管理方面,《通知》指出,对于社会关注度较高、预期购房人数较多的热点楼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本着优先满足无房家庭需求的原则,根据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时间等因素,制定销售计划,严格控制认购人数,合理确定购房比例和认购人比例。房地产销售计划应当报区住房建设部门备案。
实施住房抵押贷款合同网上签约管理,进一步完善交易价格、评估价格和登记价格三价融合体系。房屋抵押合同应通过房地产信息平台在线签订,未在线签订的房屋抵押合同不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加大二手房交易的信息披露。通知指出,热点地区和热点建筑的二手房合理交易价格应及时公布,引导市场进行合理交易。中介机构应当及时、准确地向市住房建设部门报送二手房上市交易信息等相关数据,并对所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未报告、遗漏或隐瞒的中介机构,应依法暂停其网上签约权限,并纳入房地产行业诚信体系,进行联合处罚。
在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方面,《通知》明确指出,将继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涉嫌囤积居奇、哄抬房价、发布虚假广告、恶意抬高房价、非法挪用各类信贷资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各类贷款单位和个人业主将进入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编造和传播虚假陈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接受约谈、暂停网上签约和停业整顿
相关违法信息被公开曝光并纳入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和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进行联合处罚。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深圳楼市新政:新落户居民满3年且连续缴纳36个月社保才可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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