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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小型公共汽车的分时租赁业务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这一方面符合汽车工业的发展趋势,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空气污染的防治和环境保护与治理。

在共享自行车之后,新的“共享汽车”规定(官方称之为“分时租赁”)正式发布。

日前,交通运输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起草的《关于促进小微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发布,意味着包括“拼车”或“拼车”在内的小微客车租赁将进入发展的“快车道”。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在规范租赁车辆管理、实施识别系统、完善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加强日常运营管理、促进规模、网络和品牌发展等顶层设计下。,从政策导向到存款机制等都有了一些新的变化。

变更1:从“汽车租赁”到“小型公共汽车租赁”

征求意见期间,文件名称为《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最终文件名称调整为《促进中小客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汽车租赁”之所以调整为“小型客车租赁”,是因为“汽车租赁”的定义比较宽泛,可以是“小型客车租赁”、“大中型客车租赁”,甚至可以是“卡车租赁”。

然而,《指导意见》主要是针对“小面包车租赁”的形式。因此,将文件名称调整为“促进小型公共汽车租赁健康发展指导意见”更为现实,也可以避免公众和行业不必要的误解。

变化2:增加了新的反恐要求,如“维护公共安全”

在实施识别机制时,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增加了“维护公共安全”和“按要求收集和提交相关信息”等表述和要求。

根据《反恐怖主义法》第21条,电信、互联网、金融、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辆租赁和其他业务的运营商和服务提供商应检查客户身份。如果身份不明或身份被拒绝,不得提供任何服务。

因此,作为机动车辆租赁的一种形式,微型车租赁经营者应执行法律要求,对客户进行真实身份识别。这不仅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维护公共安全的需要。

此外,从业务运营的角度来看,身份识别的实施有助于在确保租赁双方真实身份的基础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相应保险的受益人和侵权责任人。

修改3:“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开展分时租赁”

征求意见稿中,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表述为“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而《指导意见》中明确表述为“鼓励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

这一表述的调整表明,小巴分时租赁业务普遍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一方面,这符合汽车工业的发展趋势;另一方面,它也有利于防治空气污染和环境保护与治理。

但是,基于分时汽车租赁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个人购车意愿、缓解城市私人汽车拥有量快速增长趋势、减少道路和停车资源占用”的作用,《指导意见》并不反对分时汽车租赁业务使用传统燃油车辆。

变化4:首先提到“鼓励分时租赁运营商采用信用模式,而不是存款管理”

就像“共享自行车”、“共享汽车”或“汽车共享”一样,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每个平台或企业都要面对数百元不等的存款用户。

无论是征求意见稿还是《指导意见》终稿,都要求平台或企业“确保用户存款和资金的安全”。同时,在《指导意见》中增加了“鼓励分时租赁经营者采用信用模式,而不是存款管理”。

一方面,从平台或企业对用户的约束或管理机制的角度来看,除了传统的存款外,还有很多方法可以实现。另一方面,每个平台或企业都利用存款来收取大量资金,这将大大增加用户的资金风险。

因此,《指导意见》中提出的“以信用模式代替存款管理”也符合分时租赁模式的发展趋势。

除上述新变化外,还有许多亮点值得关注,如“提高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建立和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制度标准建设”和“创新监管方式”。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共享汽车新规发布 这四个变化需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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