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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金融8月30日电今天,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对保险违法违规责任主体采取联合惩戒行动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

备忘录涵盖五个方面,如联合纪律处分的对象、纪律措施、纪律处分方法、信息共享和信息管理等。备忘录的核心是6类28项联合纪律措施。一是限制联合惩戒对象的市场准入;二是限制联合纪律处分对象的资格;三是加强对联合惩戒对象的监督;四是限制联合惩戒对象的一些消费行为;五是限制联合惩戒对象享受优惠政策;第六,限制对联合学科对象的评价和认可。

保险业发布28项违法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限制准入和任职资格

梁涛指出,对保险领域违法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处罚,是实施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现代保险服务业的现实需要。梁涛强调,要推进对非法和不可信赖保险责任主体的联合处罚,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确保联合惩戒措施落地生根。梁涛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发挥社会力量,把保险信用体系建设推向新的高度。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保险业发布28项违法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限制准入和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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