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502字,读完约9分钟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委员会、市公安局等7个部门联合起草了《关于加快本市房屋租赁市场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指出,如果出租人在租赁期内出售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非北京家庭可根据具体规定,在租赁房屋所在地办理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手续。
今天(17日)下午,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委员会、市公安局、市规划和土地委员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管理部联合起草的《关于加快北京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公开征求意见。
边肖会很快带你通过关键点:
1.如果承租人在本市登记并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和直接管理的公共住房,他可以定居。
2.如果符合条件的北京无房家庭租房,他们的孩子可以在他们租房的地区享受义务教育。
3.非北京家庭可根据房屋租赁监管平台上登记的信息和北京市对非北京居民子女义务教育的具体规定,在租赁房屋所在地办理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手续。
4.今后,租房要在监管平台上备案,政府会出台很多便利措施。
5.在租赁合同期限内,不得随意增加租金。
6.租金应按月收取。
7.业主应在合同终止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8.租赁期内,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手段驱逐承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不得进入租赁房屋。
9.出租人在租赁期内出售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10.如果房屋在租赁期内被购买、出售和继承,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11.未经授权,租户不得转租或共享。
《通知》规定:“承租人是本市无房户,符合在同一小区连续单独租房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在房屋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并在该小区合法稳定工作3年以上的条件。他们的学龄儿童可以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
根据通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相关部门将按照公开、共享的原则,组织建立全市统一的房屋租赁监管平台。同时,依托房屋租赁监管平台,加强服务和监管。今后,如果房屋租赁登记已经在平台上备案,承租人在依法申请公共服务事项时,将不再提交其在北京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纸质证明。
《通知》提出,承租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补贴条件的,可以根据房屋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申请租金补贴;
承租人是本市没有房子的家庭。符合在同一小区连续单独租房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在房屋租赁监管平台登记,且配偶一方在该小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的条件,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小区接受义务教育;
承租人为本市非居民家庭的,可根据房屋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和北京市关于非北京籍子女义务教育的具体规定,申请其适龄子女在租赁房屋所在地区接受义务教育;
承租人在本市注册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直接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根据房屋租赁监管平台上登记的信息,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
《通知》还从加强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增加租赁房屋供应、建立房屋租赁监管平台、提供便捷公共服务、明确房屋租赁行为规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市场主体监管、提高房屋租赁服务水平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加快发展和规范本市房屋租赁市场管理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的目的是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建立健全合法出租住房、主体权责明确、市场行为规范、租赁关系稳定、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体系;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培育制度化、规模化的房屋租赁企业,引导居民形成先租后买的梯次消费模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详细解释
用来居住的房子不一定要有产权
去年底,中央政府指出,规范房屋租赁市场,遏制房地产泡沫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要准确把握住房的住宅属性,以满足新市民的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建立一套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可以说,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已经成为房地产发展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今年5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房屋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提出了规范房屋租赁和销售的具体要求。
今年7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9部委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人口净流入大中城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甚至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
新政的出台意味着北京是中国第一个出台并实施地方政策的城市。
同时,北京还率先建立了长效机制。“加快北京住房租赁发展的新政策也非常明确。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的有关要求,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规范房屋租赁行为,保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专家表示,发展和规范房屋租赁是建立房地产开发的长效机制之一。最近推出的共有产权住房和新的住房租赁政策都是北京逐步建立房地产开发长期机制的具体措施。这也是“317”以来调控政策的延续和深化。
新政有四个亮点,北京将建立一个“统一监管平台”
一是建立全市统一的房屋租赁监管平台,发挥服务和监管双重作用。一方面,政府通过平台为双方提供更加便捷的公共服务;另一方面,通过对租赁行为进行备案、纳入信用体系等服务,也可以对租赁市场各方的行为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使租赁市场更加规范。
其次,北京的新政凸显了政府对租赁市场和双方的服务意识。例如,平台的合法租赁相当于与多个部门联网。如果承租人需要申请居住证,出租人和承租人无需携带大量纸质材料到办公窗口,窗口可以直接检索信息,方便租赁双方。同时,我市还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和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租赁住房。
第三,北京还大力扶持租赁业,在户籍、教育等方面给予承租人一定的实际权益,在逐步实现“购租并举”方面迈出了一大步。
第四,在维护租赁双方权益方面。只有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租赁行为,才能让更多的人选择租赁作为解决住房问题的方式。新政中,北京明确要求规范双方行为,如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面提高出租屋租金,保证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许多新政策倾向于承租人的权益
首先,在网上交易平台上完成租赁
根据《通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公开、共享的原则,组织建立了住房租赁监管平台。
房屋租赁监管平台通过与网上交易平台连接,为网上交易平台提供后台数据支持,网上交易平台提供房屋租赁信息发布、网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监管交易资金、市场主体信用查询和信用评估等外部服务。
其次,北京在“购租并举”方面迈出了一大步
根据《通知》,如果承租人是本市户籍,并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直接管理的公共住房,可根据房屋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转移手续。
此外,孩子上学的问题也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根据通知,如果承租人是未在本市登记的家庭,可根据房屋租赁监管平台上登记的信息、其在北京工作的就业证明、其家庭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限内的居住证或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在租赁房屋所在地为其适龄子女申请义务教育。
根据新政,如果承租人是本市无房户,且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租房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在房屋租赁监管平台登记,且配偶一方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的条件,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具体办法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没有必要为居留证提交租赁合同
根据《通知》,如果房屋租赁已经登记备案,承租人在申请依法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时,将不提交其在北京合法稳定居住的书面证明。
今后,相关部门将通过该平台实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网络化和共享化,方便租赁双方处理与自身生活相关的各种事宜。
通知中还明确指出,如承租人未在本市登记,可根据房屋租赁监管平台上登记的信息申请居住证或居住证。
另外,承租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补贴条件的,可以根据在房屋租赁监管平台注册的信息直接申请租金补贴,无需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第四,保护租赁当事人的权益,不得单方面增加租金
新政对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作出了许多详细的规定。
鼓励当事人签订长期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签订3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并实际履行的,可以获得相关政策支持。
出租人应按月收取租金。如果承租人要求按季度或年度收取租金,出租人可以按季度或年度收取租金。
出租人收取定金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定金的数额、管理或者保管方式以及返还时间。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出租人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押金退还给承租人。出租人不同意退还定金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租赁期间,如因出售、继承、赠与等原因导致租赁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租赁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租赁期满,出租人不再继续出租房屋的,应当提前一个月以上通知承租人;继续租赁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但原承租人有重大违法行为的除外。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北京再出租房新政:办居住证不用租房合同 共11项福利
地址:http://www.l7k9.com/gcbyw/90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