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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震中,房子严重受损,甚至消失了。我必须继续偿还贷款吗?答案是,即使房子在地震中完全受损,贷款人也有义务每月还清剩余的贷款。
即使房子没了,还贷款公平吗?
在买卖现代商品房的过程中,用房屋进行抵押贷款,然后分期付款的情况相当普遍。8月8日晚,四川省九寨沟风景区发生7.0级地震,房屋和路灯严重受损。
然后,地震后,房子严重受损甚至消失,我应该继续偿还贷款吗?答案是,即使房子在地震中完全受损,贷款人也有义务每月还清剩余的贷款。
这是因为贷款人和银行之间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而房屋只是贷款合同的抵押物。也就是说,房子只是用来保证你的还款。即使房子丢了,借贷的法律关系也不会消失。
根据国际经验,地震后处置抵押物有四种情况。
首先,房子不见了,没有人不见了。银行将终止合同关系,未偿贷款将被核销,即被核销;
第二,房子里没有幸存者,也没有旁系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银行可以在拍卖和出售抵押品后优先给予补偿。如果不足,贷款余额将作为坏账处理;
第三,房子里没有幸存者,但有抵押品的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继承人承担贷款合同关系并继续偿还贷款;
第四,如果房子和人都很好,一切如常,贷款肯定会继续执行。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地震中房子没了 贷款还要还?这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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