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68字,读完约3分钟
近年来,以借款为名实施犯罪的“日常借款”案件呈上升趋势,直接侵犯了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15日,上海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市近期打击“日常贷款”案件的情况。检察机关表示,为依法打击“日常贷款”案件,有效遏制犯罪,我市检察机关近期组织专项打击,共将“日常贷款”案件中的532名被告人送上法庭。据统计,从去年下半年到今年8月10日,我市检察机关共受理62起“常规贷款”案件,涉案人员171人,起诉案件22起,涉案人员52人,判刑案件15起,涉案人员31人。
所谓“日常借款”案件,是指以借款名义实施的欺诈、合同诈骗、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虚假诉讼、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犯罪案件。
据上海市检察院介绍,当前“路由贷款”案呈现出新的特点:一是被害人以各种名义被诈骗,签订了虚假的高额贷款合同,虚假的高额贷款金额翻倍甚至数倍;二是以各种方式制造借口,以受害人违约为由,强迫受害人按照虚假的高额贷款金额偿还贷款;第三,利用受害者无力偿还贷款的情况,迫使其同意用旧贷款结清账户,并对新贷款重复上述步骤,从而大幅增加贷款金额。
大学生和未成年人也成了“常规贷款”的受害者。2015年1月,瞿某和唐某以“未成年人不用还贷”为名,诱骗17岁未成年人杭某向瞿某高利贷。当航谋原本想借3000元的时候,他被骗签了借条,借了16万元。2015年8月,瞿某、应某以上述贷款16万元已达到90万元为由,向杭某索要欠款。相反,他们骗走了杭某的房产许可证,并将其转让给他人以获得“贷款”,从而诈骗了杭某150多万元。近日,瞿等三人因诈骗被宝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今年3月,上海警方逮捕了一个以借钱为名非法牟利的犯罪团伙。受害者石先生与程林的家人有着同样的经历。2015年,他向上海永生金融公司借了10万元,但他必须填写一张20万元的借条。对方解释说:“这是规定。如果你不违约,你只需要支付10万元。”之后,公司人员在各种情况下使师先生“违约”,并以语言威胁和殴打的手段迫使师先生多次记下该笔借款,并多次用其银行卡做银行流水的“证明”。在这不断的“例行贷款”中,石先生越陷越深。截至2016年10月,他欠了384.7万元,损失了一处70平方米的房产。
值得一提的是,在过去,“常规贷款”的受害者大多是当地居民,他们急需资金,名下有房地产。目前,受害者正在从那些急于用钱的人扩大到学生和未成年人。一些犯罪嫌疑人利用大多数被害人的非理性消费、自制力弱和金融知识贫乏,利用“常规”骗取被害人的信任,进而实施犯罪。"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上海专项打击"套路贷"案件 放贷人觊觎借款人房产
地址:http://www.l7k9.com/gcbyw/89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