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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放宽珠海市人才引进和入户条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毕业后5年内安置就业;符合兼职大专以上学历条件的可落户等新规定。
据视点房地产新媒体报道,该通知指出,为促进人才平稳有序流动,服务珠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市引进人才和入户条件进一步放宽。
其中,《通知》将人才范围扩大到我市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并在我市办理就业登记和备案,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我市高校教职工按其他有关规定办理)。
《通知》还提出放宽部分人才引进的具体条件,包括放宽学历条件,凡具有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或教育部认可的以上学历者将纳入人才引进范围;放宽年龄条件,对50岁以下男性和45岁以下女性统一引进学历、职称、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的技能型人才和重点企业优秀一线员工。
取消对部分技能型人才的限制,取消对引进必须与岗位相匹配的三、四级技能型人才的限制,取消2018-2019年珠海市技能型人才紧缺岗位(岗位)目录对四级技能型人才的限制,取消珠海市技工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必须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限制。
此外,通知还提出支持重点企业优秀一线员工入户,在珠海市重点企业(金湾区、斗门区、高栏港区)工作2年以上的一线管理和技术骨干可按程序申请办理入户和户籍手续。重点企业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的各部门、各区动态编制。
值得注意的是,该通知首先放宽了落户后的就业条件,毕业后五年内取得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以凭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直接向派出所申请落户。
据悉,2018年出台并实施的《珠海市人才计划》规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在毕业后三年内可以凭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直接向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目前,横琴新区率先实施了毕业后五年内先定居的就业政策。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珠海进一步放宽人才引进及入户条件 大专以上可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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