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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显示,收费纠纷往往是物业问题的焦点,并往往上演一出"恶性循环"的好戏:物业公司服务差,业主愿意掏钱的少;物业公司的收入恶化,服务更差;业主支付的费用越少,财产就越破,导致损失越多。
住宅物业不是一个装饰(民生、生活服务)行业,如何弥补“短板”?③)
水电、绿化、停车、维修、垃圾处理、维护社区生活秩序……物业管理有很多种,每一堆都关系到居民的利益,就像社会治理的“毛细管”——畅通无阻,让社区生活幸福和谐。目前,许多城市社区的物业管理不到位,业主、行业委员会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冲突和纠纷层出不穷。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是什么?是市场失灵还是管理失职?如何建立一个秩序井然、竞争激烈的物业服务市场?
“财产疾病”影响了和平生活的梦想
如果你不在乎收钱,你想改变它,你什么也做不了;抱怨被忽视,新房子不敢住
糟糕的住宅物业服务能把人们逼到什么程度?
“换房间!”蔡克,北京朝阳区的居民,不得不做出这个选择。
“走廊里全是垃圾,墙上还有小广告。一进病房门,狗的尿味就直接扑鼻而来。”蔡克回忆起搬家前的生活环境,脸上充满了无奈。“物业费每平方米超过2元。对于旧社区,价格已经到位。谁会料到房产会忽视这一点呢?”
有委屈,有申诉。蔡克寻找房地产公司理论。另一方称,该物业只负责楼下广场的清洁工作,楼内的卫生由业主自己解决;我打了不少于7次“12345”行政投诉热线,得到的答复是:“问题已经转到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待。”。
抱怨无奈,改听善意的建议。蔡克建议,只要楼里的卫生条件好,每月的物业费就会超过十元。房产不同意:你愿意多付钱,别人不一定...
蔡克的经验是快速城市化背景下物业服务不足的一个缩影。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为民指出,当前的住宅物业问题包括三类:
一是一些物业管理机构职能薄弱,业主要直接与供水、供电、供气等专业公司联系,沟通不畅;
二是物业管理不规范,如定价不合理,物业费使用不透明,服务不满意;
第三,业主委员会的运作效率低下,人们往往很难将一些需要业主投票表决的管理事项集中起来,导致推进延迟。
“房屋漏水、私建、非法装修、不透明、不规范征收物业费和各种摊派费等问题,直接影响到人民的生活和幸福。”中国物业管理学会工业发展研究部主任刘说。
刚刚在北京光华路购买了一栋高档住宅的刘瑾(音译)在拿到钥匙后无法入住。楼上的居民违章建筑,导致他家漏水,每天可以拎起一个大盆。经过多次波折,该物业承诺用专项维修基金帮助他的家人做防水层。然而,在另一波骚乱之后,住宅区的电梯开始每隔三五次关闭或困住人们,业主和物业多次反映他们正在沉入大海。“我觉得每天回家都要经过‘地狱之门’。”当我到家时,我不想再出去了。房价并不便宜,但住在这里是非常错误的。”刘瑾说道。
“不做”和“混乱”的原因是复杂的
物业强势傲慢,业主委员会不力;住房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存在盲点
数据显示,收费纠纷往往是物业问题的焦点,并往往上演一出"恶性循环"的好戏:物业公司服务差,业主愿意掏钱的少;物业公司的收入恶化,服务更差;业主支付的费用越少,财产就越破,导致损失越多。北京某单位一栋住宅楼的居民告诉记者,该单位物业公司擅自提价,未经同意直接从工资卡中扣费。
"物业纠纷,责任主要在物业公司一方."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刘俊海表示,目前,开发商基本上将“自己的士兵”指定为房地产公司,消费者没有选择。物业公司处于强势地位,即使服务差,业主也无能为力。
“要拆除物业,很难召开业主大会;如果不支付物业费作为软阻力,物业费将被告上法庭,个人名誉和信用记录可能会受到损害。蔡克认为,业主和物业之间的“话语权”是完全不平等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委员会应当监督、协助物业履行服务合同。可以说,行业委员会与房地产公司打交道的效率高于业主本身,但许多社区尚未成立行业委员会。
“微信群中的一些人已经成立了一个行业委员会,但一些人想保护自己的隐私,不愿在办理备案手续时出示房产证;有些人担心行业委员会会被少数人控制...每个人的心思都很复杂,最后这件事会变黄的。”刘瑾说道。
刘俊海认为,物业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它“连接”社会管理的许多领域;历史遗留的问题与新问题交织在一起,涉及许多利益相关者。目前,财产的“不作为”和“混乱”有许多原因:
首先,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仍然非常广泛。房地产公司缺乏服务意识。「有些是由房屋委员会转来的,他们经常考虑以管理取代服务;房地产市场尚未形成竞争机制。在开发商裙带关系的情况下,只有一个企业,不可能优胜劣汰。”刘俊海说。
其次,业主缺乏物业管理的理念和经验。“谁先出来,谁先倒霉,谁就不能团结起来。”武汉东湖开发区的一名居民告诉记者,他试图召开业主大会,但第二天汽车轮胎被扎了;那些沉默的人得到了房产的秘密承诺,半年内可以免交物业费。“物业管理本身具有一定的公共服务和外部性特征,搭便车的想法更为严重。”刘为民解释道。
此外,法律制度和行政监督存在漏洞,执法不力。刘为民认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缺乏强制力,必然导致一些物业管理制度失效。刘俊海说,一些政府监管机构在涉及住房时更注重开发而不是标准,重视开发商和物业的利益,而轻视业主的利益。这种懒惰的政治将不可避免地导致监督的盲点。
此外,物业与业主、行业委员会和房管相关部门沟通不畅、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等因素也影响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也为财产纠纷埋下了隐患。
建立规范化的沟通平台
增强业主管理意识,规范物业市场行为;这从根本上取决于城市管理体制和模式的改革和创新
如何治愈物业服务的顽疾?接受采访的专家表示,关键在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设计的可行性和执行力度,同时严格监管和推进物业服务市场的规范运行。
完善法律规则,弥补制度缺陷。刘为民建议尽快出台与《物业管理条例》相配套的具体措施,各级法律机构应对典型纠纷案件进行司法解释。我们将继续完善和完善业主大会制度和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制度,这是目前难以实施的。
规范物业管理的市场行为。刘建议按照“两部制”定价模式确定物业收费标准,包括基本收费和用户收费,兼顾各业主的利益,并将收费标准与服务质量挂钩。开发商应在工程移交前解决遗留问题,并明确物业管理机构的责任和义务。“还必须建立行业准入规则,必须对劣质企业采取严厉的惩罚和撤退措施。”
增强业主的自我管理意识。刘俊海建议广大业主积极参与物业管理,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中的民生质量;与此同时,我们应该知道如何理性地捍卫权利,成立行业委员会,并在必要时解雇和更换不合格的房地产公司。
监管当局应该尽自己的职责。中国社会科学院城乡发展一体化智库秘书长翁明建议,住房建设、公安、工商和基层政权组织应形成联合监管力量,建立监管信任,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检查住宅物业服务标准是否符合《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标准。
“财产问题本质上属于社会管理范畴。解决这一问题,从根本上说,有赖于城市管理体制和模式的改革和创新。”翁明指出,物业公司、行业委员会、居委会、派出所都要各就各位,密切配合,整合各方力量,及时化解矛盾。
今年6月,国家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明确提出探索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立环境与物业管理委员会。有些地方已经先尝试过了。例如,去年年初,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街道启动了这一试点项目,以在社区工业委员会和房地产之间建立一个正常的沟通平台。专家认为,应该尽快推广类似的试点项目。我们的记者齐志明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收钱不管事想换又没辙 “物业病”影响安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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