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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为期23天的春节假期期间,P2p平台“来彩街”停止了支付,一些投资者已经向警方报案。目前,它在上海静安区的办公室已经上锁,没有人在工作。
互联网金融再次成为政策的焦点。这一次,在2017年全国人大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网络金融作为一种金融风险出现了,应该予以防范。这是互联网金融连续第四年被纳入政府工作报告。
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对互联网金融进行了界定,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它被列为一种应该警惕的金融风险。关注的焦点已经从“促进”和“规范”转变为“警惕”。这意味着我们必须更加关注互联网金融业发展中积累的风险,也意味着国家在未来一年将继续保持强监管的政策趋势。
风险不断叠加
互联网金融是指通过或依靠互联网技术和工具进行融资、支付及相关信息服务的行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及其在金融领域的渗透,网络金融在中国蓬勃发展。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5年7月18日联合发布的《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互联网金融的主要形式包括互联网支付、点对点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
中国互联网金融是随着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而发展起来的,经历了从网上银行到第三方支付和p2p点对点借贷,再到大数据金融和第三方支付和金融管理的发展过程。
北京飞银奇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银)首席营销官吴昊自2013年开始涉足互联网金融领域。
互联网金融业到处都在喊“颠覆”。它将暂时颠覆银行,暂时颠覆经纪公司。从银行家对网络金融的评价来看,危机感也很重,这反过来又加剧了网络金融领域。自信。”吴昊告诉《中国商报法治周刊》记者。
2014年,p2p开始迅速崛起。由于进入门槛低和监管套利的巨大诱惑,传统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私人贷款公司和普通技术外包公司都在从事p2p业务。业内越来越多的p2p公司已经完成融资,许多城市也开设了p2p线下商店。
然而,自2014年以来,互联网金融业经历了鱼龙混杂的问题,雷声大雨点小的局面开始出现,并且愈演愈烈。
在全国人大召开之际,全国人大代表、新希望集团(000876,BUY)董事长刘永好指出,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扩展到数千家,市场规模已经达到万亿。但是,监管力度不够,存在贷款欺诈、非法集资等问题,风险管理不够,这就要求监管部门规范和净化市场。
网络金融积累的风险尤其体现在非法集资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国庆最近在全国人大上透露,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共受理非法集资案件9500多起,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8200多起,集资诈骗案件1200多起。关注以互联网金融为名的非法集资刻不容缓。
“与传统的非法集资方式不同,此类案件的集资方式往往以互联网金融和金融创新为名,极易混淆,并通过互联网广泛传播,参与者众多,覆盖全国各地,投资者损失巨大。”陈国庆说。
震惊业界的电子租赁宝藏非法集资500多亿元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此案通过互联网非法吸收群众公款115万余元,共计762亿元,扣除重复投资后非法吸收资金598亿元。”陈国庆表示,截至事件发生时,募集资金的未付金额总计超过380亿元。除电子租赁案外,已立案调查的案例还包括泛亚430亿元的赎回危机、达达集团40亿元的非法集资、齐欣19亿元的赎回危机,这些都是相当令人震惊的。互联网金融积累的风险也在不断叠加和集中。
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推进p2p网络借贷平台风险防控和健康发展的建议》称,据不完全统计,中国有1263个p2p网络借贷平台存在问题,大部分暴露的平台涉嫌刑事犯罪。其风险主要表现为:网上借贷平台资金不足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平台发布非真实的贷款目标以谋取私利导致的信用风险、p2p网上借贷平台逐渐脱离传统运营模式后存在的监管风险。
监管越来越严格
自2016年以来,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到《信息中介机构同业拆借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再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互联网金融监管规则频繁出台,监管部门开始重点解决近几年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所积累的金融风险。
2016年10月13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部署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与此同时,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在内的十几个部委在跨境金融业务、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和网络保险等多个子领域发布了风险补救文件。
该方案规定,p2p点对点贷款平台应保持法律底线和政策红线,落实信息中介的性质,不得设立资金池、发放贷款、非法集资,不得自我保护、替代客户的保本保利承诺、错配期限、拆分期限。虚假宣传和虚构目标不得通过虚构或夸大融资项目的收入前景来误导贷款人。除信用信息采集与核实、贷后跟踪、质押管理外,不得从事网上业务。
该方案不仅再次提到股权众筹不得挪用或占用投资者资金的问题,还强调要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要求,选择合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
根据规划的工作原则,“要按照部门职责采取“渗透式”的监督方式,明确指导意见和规划要求的分工,根据业务本质明确职责。”股权众筹由中国证监会管理,同业拆借平台由中国银监会管理,网上保险业务由中国保监会监管。此外,“渗透”监督还意味着不仅党和三大会议,而且省人民政府都有监督职能,一般由地方财政机关承担。此外,工商局要对互联网金融广告进行监管,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电租宝贝”等非法集资行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要负责企业电信运营资质审查,各部门要各司其职。
银监会副主席曹禺在最近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正在进行的网上贷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已初见成效,行业基础已初步摸清。
全国政协委员、央行副行长潘3月4日表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已进入“清理整顿”阶段。
潘表示,央行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对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分类和处置,但处置过程中必须注重策略和方法,将保护投资者利益放在首位,同时打击非法金融业务和金融操作。
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已形成“中央统筹、行业自律、专项整治”三大行动体系,并从监管政策、民间自律、专项突破三个方面着力。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从国务院到地方金融机构,一个覆盖所有部委、机构和互联网金融各个分支机构的全国性监管网络已经形成。如果2016年是监管政策的颁布期,那么2017年将进入具体的实施期,各种监管政策的过渡期和整改期即将到来。
与此同时,业内专家指出,尽管监管部门自去年以来采取了许多措施抑制金融风险,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资金“去现实化”、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过度扩张、大规模资产快速轮换、资产价格泡沫积累等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网络金融是金融创新的一种方式。从国际经验来看,金融风险的形成和爆发基本上是由创新带来的杠杆作用造成的。法律的滞后给网络金融带来了法律制度缺失的风险。因此,2017年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防控被置于更加重要的位置。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合规落实 互联网金融监管日趋严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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