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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文章,称税制改革有望在今年“解决问题”。在减税方面,改革阵营将继续承担重任,规模预计将达到7000亿元;在修订个人所得税法的基础上,我们应该研究并确定特殊扣除的可能方向。下一步,根据社会支持条件和征管机制的完善,适当增加特殊附加扣除项目,如再教育支出、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等费用,以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
方正证券(601901,BUY)首席经济学家任泽平认为,抵押贷款利息抵消个人所得税符合个人所得税整体改革思路。需要明确的是,税前扣除不仅是抵押贷款利息,也是租金。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如果引入利息来抵消税收,抵押贷款利用率高的一、二线城市将率先盈利,但房价将火上浇油。在高库存的三、四线城市,居民的杠杆率较低,对去库存的影响有限。因此,在目前,它可能不是推出的正确时间。
目前可能不是推出的合适时机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前所长康佳去年7月22日透露,个人所得税的抵减抵押已经明确。至于进展,则取决于税制改革的时间。中央政府要求的时间约为一年,但今年(2016年)可能赶不上。可以肯定的是,这种节目将在全国推广。
“房产税”作为税制改革的重点之一,已经说了很多年,但与之相关的试点和立法工作进展缓慢。
方正证券的首席经济学家任泽平曾写道,现在不是开征利息税的时候。早在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就指出,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方向是“实行全面分类的个人所得税制度”。2011年,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修订,仅将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其征税模式一直是分类所得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再次提出,个人所得税应综合分类逐步建立,个人所得税改革迫在眉睫。
任泽平说,所谓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是指将个人收入相加,并根据不同的家庭类型确定税前扣除范围。从国际经验来看,税前扣除一般包括租金、利息支出、医疗费用、特定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障费用等。,并综合考虑支持人口、抵押贷款等。,涵盖住房、教育、养老等领域。
任泽平认为,抵押贷款利息抵消税符合税收的整体改革思路。需要明确的是,税前扣除不仅是抵押贷款利息,还可能扣除租金。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如果引入利息来抵消税收,抵押贷款利用率高的一、二线城市将率先盈利,但房价将火上浇油。在高库存的三、四线城市,居民的杠杆率较低,对去库存的影响有限。因此,在目前,它可能不是推出的正确时间。
个人所得税短期调整不太可能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短期内不太可能调整税收,因为支出计算复杂,扣除系数难以确定。从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来看,一、二线城市的个税比重相对较高,三、四线城市的实际个税比重低于一、二线城市。如果实施这一扣除方案,很可能会导致一、二级房地产市场的爆发,因此这一政策需要与其他长期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相协调。
易居智库研究部主任严跃进认为,从财税体制改革的方向和目标来看,完善税收征收过程中的特殊扣除项目制度已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在房价快速上涨的背景下,购房利息支出可以从个人所得税中扣除,这显然可以降低相关群体的购房成本。这种制度改革具有积极意义,当然,我们应该在演绎方法、上限和下限等方面做更细致的研究。
事实上,它是一个优化的系统,通过在减税项目中包括抵押贷款利息来释放经济活力和促进消费。由于抵押情况复杂,个人所得税“基本扣除+特殊扣除”的可能性、设计和核算方法需要进一步论证。
兴业银行(601166,BUY)首席经济学家鲁正伟表示:“在当前‘反泡沫’的市场背景下,推出这一政策的时机还不成熟,房屋租赁市场的立法可能会在今年确立,因为房屋租赁比买房更能代表中低收入群体的利益。”
减税有好处也有坏处
中国税收减免的方向是从个人向家庭征税。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宏宇表示,目前在中国,关于减税的讨论并不多,比如一年可以减多少税?谁减少了它?对家庭全面征税的条件是否满足?是否建立了包括商业保险、教育和养老在内的扣除项目制度?
此外,刘玉红表示,鉴于社会上按揭利息扣税可能造成的不公平,可以设定最大扣除额,以避免热点城市扣除额较高、小城市扣除额较少以及收入差距造成的不公平。这一制度的实施也可能导致美国和澳大利亚的房子越来越大的现象,因为房子越大,扣除额就越高。
当然,这个制度也有许多积极的作用。阳光100地产集团执行副总裁范认为,如果税收扣除按揭利息,将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人们购买房地产,减轻中低收入群体购房压力。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套房贷利息抵扣个税? 业内认为短期内调整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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