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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reits试点项目的申请提出了要求。
《通知》建议优先支持基础设施短板项目,鼓励新的基础设施项目开展试点,主要包括仓储和物流项目;收费公路、铁路、机场和港口项目;智能交通、智能能源、智能城市项目等。此外,鼓励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特色产业园区开展试点。
值得注意的是,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基础设施领域集中于基础设施和其他行业领域,并反映了防止房地产的态度。根据通知第六条,酒店、商场、写字楼、公寓、住宅等房地产项目不在试点范围内。
与之前的40号通知和征求意见稿相比,该通知进一步细分了行业要求,规定了现金流和净现金分配率的底线要求,并鼓励将回收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通知规定试点项目符合基本条件。其中包括:项目运行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年;现金流稳定,来源合理分散,投资回报良好。最近3年,整体利润或经营净现金流量为正。未来三年的预计净现金流量分配率(预计年可分配现金流量/预计目标房地产净值)原则上不低于4%。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发改委:做好基础设施领域REITs试点申报 鼓励产业园开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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