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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房产新媒体了解到,《办法》明确了房型商品房的配售实行一户一套限购政策,三类海口常住家庭和七类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购买一套。
同时,房型商品房主要在100平方米以下,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
申请购买住房类型的商品房时,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应列为共同申请人。如果未成年子女被列为共同申请人,当他们达到规定的年龄或作为单身居民在海口申请住房时,他们将不受影响单独组建家庭。
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引进人才和年满28周岁的单身居民,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住房。
但是,购房家庭成员已经购买了政策性住房,如单位房改公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住房、公有商品房等,因此不允许他们申请购买住宅商品房。
《办法》还规定,自购房合同网上签约备案之日起,申请人已在海南省缴纳税费和社保满15年,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购房合同网上签约备案时间已满10年的,申请人购买的房型商品房可以上市交易。
具体而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海口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购买海口型商品房:
2020年4月28日前已取得本市户籍,且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无购房记录,或在本省城镇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2020年4月28日以后,取得本市户籍,家庭成员在本市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险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累计实际居住时间超过540天(含540天),该省城镇无住房,无购房记录。或者在本省城镇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未取得本市户籍,家庭成员在本市缴纳税费和社会保障60个月以上(含)且居住900天以上(含)且在本省城镇无住房或购房记录。
另一方面,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海口市城镇引进人才可购买海口型商品房:
取得本市户籍,在海口市缴纳税费和社会保障已满24个月(含)以上,实际居住360天(含)以上,且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无购房记录,或在本省城镇有一套住房,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海口市城镇家庭的;
未取得海口市户籍的各类外来人才,本人在海口市已缴纳税款和社保36个月以上(含)且居住540天以上(含)且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无购房记录;
从省外整体搬迁至海南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的随行人员,在海口市缴纳税费和社会保障时间超过12个月(含)且实际居住时间超过180天(含)的,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或购房记录,或在本省城镇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海口市城镇家庭的;
经认定的综合总部企业,符合我省规定的人才引进标准,在海口市缴纳税费和社会保障12个月以上(含)且居住180天以上(含)的员工,其家庭成员在我省城镇无住房,无购房记录;
被认定为地区总部、高增长总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国际组织(机构)地区总部或重大投资项目的员工,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技师及以上专业资格或执业资格。我在海口市缴纳税费和社会保障已超过12个月(含),实际居住时间超过180天(含),我的家庭成员没有住房,也没有在本省城镇居住
本人在海口市已缴纳税费和社会保障12个月以上(含)且实际居住180天以上(含)且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或购房记录;
公开招聘、公开选拔、转岗、转岗到海口市(含琼州市中央单位和省属单位),以及海口市公共机构(含琼州市中央单位和省属单位)通过公开招聘或组织转岗,法定机构工作人员本人已在海口市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12个月以上(含)且累计实际居住180天以上(含)且无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的。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海口拟出台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 本地居民及引进人才限购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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