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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网消息16日晚,阳光城发布公告,就写字楼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相关事宜进行公告。
阳光城拟在第二个具体行使期内作为第一优先购买者,承担支付权利维护费的义务;阳光城作为差额支付的承诺人,计划调整差额支付义务。调整后,作为差额支付的承诺人,公司的差额支付上限为专项计划分配中专项计划费用总额的100%,以及应分配给所有优先A、优先B和优先C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未分配本金和预期收入。
据了解,写字楼房地产投资信托专项资产支持计划由阳光城市的子公司上海润宇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阳光控股大厦设立,持有100%股权,是华泰佳悦阳光控股大厦专项资产支持计划,发行规模为21亿元人民币。
其中,优先a股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为7.3亿元,发行率为5.50%;优先发行的乙类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为7.4亿元,发行率为6.50%;丙类优先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3.2亿元,发行率7.50%;丁类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为3.1亿元。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阳光城:拟调整21亿元阳光控股大厦ABS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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