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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厦门翔宇宣布公司计划发行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的可再生公司债券。

公告显示,本次可展期公司债券的基本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在约定的基本期限结束时和每个续延周结束时,公司有权行使续延选择权,每次续延期限不超过基本期限,在公司未能行使续延选择权并全额支付时到期。

可再生公司债券可以是单一期限的,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如补充营运资金、偿还公司债务等。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厦门象屿:拟发行不超过2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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