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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讯17日,北京朱总集团有限公司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列为执行人,执行标的为人民币2万元,执行案件号为(2020)京0108 J 14503。

据了解,本案系原告宾荣与被告北京朱总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于2019年1月9日提起诉讼,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责令北京朱总集团有限公司赔偿宾荣财产损失2万元。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北京住总被列为被执行人 执行标的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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