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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房地产网消息:阳光城市集团有限公司8月14日宣布,将调整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的股东投资,并根据股权比例将控股子公司的剩余资金与合作伙伴进行转移,为三家子公司融资11.79亿元提供担保。
根据公告,阳光城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参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0%的股东资本投资,预计总额为人民币404.55亿元。
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盘活部分合作项目的临时闲置资金,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转让的控股子公司剩余资金比例不低于股权比例,预计其他股东剩余资金总额为104.68亿元。
此外,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方面,阳光城控股100%股权的子公司福州达房地产从华融国际信托获得融资2.29亿元,期限不超过13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康佳房地产以其名义提供部分房产及停车位抵押,福州康佳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阳光城为福州盛世达房地产此次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此外,阳光城的子公司重庆尚山地产从民生银行重庆分行获得了8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30个月。作为担保条件,重庆上山土地提供部分土地抵押,阳光城为重庆上山土地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子公司长沙众帆房地产有限公司从深圳海创易蓉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获得1.5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作为担保条件,阳光城为长沙众帆地产此次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阳光城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参与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163.3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61.07%。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阳光城拟对非控股子公司提供404亿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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