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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金融10月26日电-今天,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澧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澧安人寿”)部分公司治理问题的监管函。
2017年3月1日至4月24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澧安人寿保险公司治理进行了现场评估,发现澧安人寿保险公司在关联交易管理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关联方档案不全,管理不规范,违反了《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号)第十三条的规定;二是现有关联交易存在损害保险公司利益的风险,违反了《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号)第四条及其他相关规定。对利安人寿保险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一、自本监管函下发之日起至连人寿保险投资信托项目本息全部收回之日止,禁止直接或间接与关联方进行以下交易:
1.提供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财政援助;
2.除终止现有关联交易(如到期、赎回、转让等)外。),进行资金运用的相关交易(包括现有金融产品的更新,以及已签订协议但尚未实际支付的交易)。
二、投资关联方信托项目的全部收回本息以三个月为观察期。在观察期内,中国保监会将检查本监管函的执行情况,并酌情采取后续监管措施。
三.立即实施整改,进一步加强关联交易管理,有效防范关联交易风险。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利安人寿因关联交易收监管函 被禁直接或间接开展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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