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924字,读完约5分钟
年报显示,2014年,电力科学研究院(300215,固坝)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217.6万元,其中高压电气设备测试业务收入达到25127.5万元,占59.58%;低压电器检测实现营业收入13093.11万元,占31.04%]
一家甚至没有产品的公司实际上可以支付由国家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证书。听起来像天方夜谭的荒谬故事可能就要发生了。
2014年12月,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区分局经济调查大队(以下简称区分局经济调查大队)逮捕了苏州质量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负责人纪,苏州技术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检测)负责人魏保平(现二人已取保候审),并传唤了苏州贝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通检测)苏州PICC负责人。
消息人士告诉记者,警方发现,这三家公司与近1000名客户签订了中介代理合同,帮助没有产品的公司获得苏州电气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颁发的国家合格产品检验证书(300215。深圳,以下简称电气科学研究所)。被警方查封的三家公司与客户签订了大量电子代理合同。
春节前,我们已经向公安部报告,并寻求公安部的支持,因为我们不能靠自己的力量完成调查。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赛汉支行经济调查大队负责人表示,这么多文件需要筛选和核实,短期内已经不是我们能完成的任务。
疯狂特工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国家电网和五大发电集团招标项目时,参与投标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必须经过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严格检验和验证。
业内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目前,国家电网指定的五个单位负责对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即国家中低压输配电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中低压)、国家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苏州电气科学院)、国家节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沈阳变压器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变压器所)和北京电气科学院。
据了解,监督检验机构负责电气产品的监督检验,监督机构负责产品的来源,检验机构负责产品的质量。业内人士认为,如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缺乏监管,这是很难责怪的。
业内人士表示,通过这种中介服务获得产品资质证书的企业向市场提供的不合格产品不仅难以保证安全,而且会导致使用寿命大幅缩短。一般来说,合格产品的使用寿命为15-20年,而这些不合格产品只能在5-6年后才能更换,给社会造成不可预测的巨大损失。
然而,警方发现,在与客户签订代理合同的过程中,许多客户并没有生产产品,而是能够获得产品资格证书。
据资料显示,早在2013年6月7日,北京仙客中电电力技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客中电)就与苏州李记在苏州市吴中区签订了产品质量认证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目标是使公司的产品-& mdash;& mdash非晶合金配电变压器(SH15-M-315/10)已通过国家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产品检验。合同的内容让记者们吃惊。合同要求试验样品应由代理商即中介公司提供,以确保型式试验顺利通过,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5个月内获得变压器试验报告。样机费和咨询服务费为25000元(无发票),测试费和模型注册证书费以实际收费通知等为准。
我们的产品想通过检验,但样品是由代理商提供的。在代理商的陪同下,公司最终如期获得了国家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编号为13U0168-S的测试报告显示,该报告的签署日期为2013年7月27日,测试结论为样品通过测试。此外,记者还核实了官方网站上的对手电子科学院的报道。输入报告编号和被委托企业名称后,页面上弹出的测试报告与报告人持有的报告内容信息完全一致。
不止一家企业对此了如指掌。呼和浩特圣华天科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华天科)曾两次使用相同的方法,并通过代理获得了其喜欢的两份测试报告。
信息显示,盛华天科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2014年1月16日,公司与北通测试签订了代理交流金属铠装可拆卸开关设备产品测试技术服务合同(KYN28-12/1250-31.5)。
记者获得的合同文本显示,双方达成的协议与中华电力有限公司在原赛科签署的合同完全相同。代理人负责提供样机,送样进行产品检验,编写和提交申请材料和技术资料;负责与实验室(国家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沟通,确保测试一次通过。如果失败,产生的任何费用应由代理人支付。同时保证公司在支付产品测试费用并收到合格的测试报告后,将于2014年3月7日前完成产品测试。
根据国家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与上述产品相对应的最终检验报告,记者查阅了电气科学研究院官方网站,表明该产品进行了型式试验,检验结果符合标准和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检验结果合格。本报告签署日期为2014年2月28日。 共2页:上一页12下一页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该公司没有产品,但购买了测试证书。学院对此视而不见。
地址:http://www.l7k9.com/gcbyw/11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