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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你局关于牡丹江市城市总体规划批复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
1.国务院原则同意牡丹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牡丹江市是黑龙江省东南部重要的中心城市和风景旅游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遵守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资源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深入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做好牡丹江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逐步把牡丹江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充满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第二,注重城乡协调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360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和管理。加强林区和城乡结合部的规划建设管理,统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根据城市不同区域的条件,重点发展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县城和重点镇,优化村镇布局,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牡丹江市与其他边境口岸的联动发展,重点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充分发挥综合交通枢纽作用,提高沿边发展开放水平。
第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9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90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城乡规划法》中的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区。要落实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发展边界,加强边界控制,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增强城市的渗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增加现有土地的挖掘潜力,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房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有效保护林地、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第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应遵循绿色循环和低碳的理念。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联系。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多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促进不同交通方式的转移。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进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城市供水水源、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有序开展地下公用隧道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各种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防灾设施建设,着力提高森林防火和城市防洪能力,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震和地质灾害防治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5.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集约高效生产、适度生活和优美生态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城市环境综合管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实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项环保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推进低冲击发展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绿线保护范围。要加强对镜泊湖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湿地、水源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制定并严格执行相关保护措施。
六.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教育、医疗、市政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阶段性供应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实际需要和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好家园。
七、注意保护历史文化和风貌。要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有效保护传统城市风貌和山、水、林的和谐共存。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牡丹江侧墙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边环境。要做好城市总体设计,加强重要地段建筑高度、体量和风格的规划引导和控制,突出北方山水城市的特色。
八、严格执行《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应完善民主法治,坚持法治,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牡丹江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应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顺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城市规划区(包括各类开发区)内的所有建设用地和建设活动实施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不得下放城市规划管理权,以有效保障规划的实施。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牡丹江市各单位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总体规划,支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做好牡丹江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你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9月10日
(这篇文章公开发表)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牡丹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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