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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先生说,他的联通手机号码是2008年用他的身份证登记的。过去,他每月的消费在20元左右,但现在有一个13万元的巨额电话费,这让他无法接受。
莫名其妙地欠了13万张电话账单是什么?巨额电话费是不可接受的。它是从哪里来的?谁该为莫名其妙地欠下13万元负责?
日照市东港区鹤山镇的肖先生告诉记者:“我发现手机关机了。”晚上,我找到王会计帮我收了电话费100元钱。结果,我第二天就停了下来。”
肖先生的同事王志鹏说,他当时联系了客服,想知道预付卡是否到了。结果显示,截至6月,肖先生的手机号码已被拖欠,累计拖欠金额超过13万元。
肖先生说:“一般来说,一个月才十几块钱。除了固定费用,就是接电话,很少在外面打电话。现在我听说欠款超过13万,我直接害怕了。”
三天内转移到两个国家
肖先生说,他的联通手机号码是2008年用他的身份证登记的。过去,他每月的消费在20元左右,但现在有一个13万元的巨额电话费,这让他无法接受。
对此,联通营业厅工作人员表示,由于肖先生的欠款争议较大,数额较大,需要上报协调,目前无法回复。
记者注意到肖先生正在使用一部老年手机。根据调查,截至6月21日,他的通话记录都是本地通话,只有8条短信,但其中一条6月16日的短信引起了记者的注意。
这是开通国际漫游的通知,但肖先生说他不知道。肖先生告诉记者:“经过查询,漫游显示我16日去了乌克兰,19日到达哈萨克斯坦。”
中国人已经拨打了2700多个国际漫游电话
6月21日至6月29日,通过在联通营业厅查询肖先生的通话细节,他的号码作为主叫号码,在乌克兰和哈萨克斯坦共连续播出2708个电话,有的通话持续数秒,有的通话持续10分钟以上。肖先生真的在这段时间出国了吗?
肖传国的同事王志鹏说:“这绝对不可能。我们将在工厂工作,每天见面。他没有出国。”
肖传国的另一位同事刘涛也表示,一分钟前在乌克兰,下一个通话地点换成了哈萨克斯坦,十分钟后他又回到了乌克兰,这种情况非常频繁,所以联通应该有漏洞。
肖先生的同事证明他从未出过国。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那么13万元的天价电话费是多少?
日照联通客户服务部王主任表示,肖先生的情况在日照是首例,他不清楚发生了什么。具体原因需要进一步调查。王主任说:“有一点是肯定的,计费没有问题,因为全国的系统都是一样的,但是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出了什么问题。我们现在不敢判断,需要等待验证结果。”
不要接受咨询,希望得到准确的答案
正常情况下,我一个月大概花20块钱,但现在因为国外的语音电话,我欠了一笔13万的巨款,而且还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情,肖先生实在无法接受。联通回应称不知道原因,需要进一步调查。接下来会有什么进展吗?
日照联通分公司客服部王处长表示:“我们认为这件事也存在问题。没有问题,也不会有这样不正常的账单。这件事我们省公司没有解释清楚。现在我们将通过该小组与国际局核实。”
日照联通客服总监王表示,此事正在调查中,目前无法给出准确的答复。为了尽量减少对肖先生的影响,他还提出了一些处理措施。
王主任表示,联通暂时无法收回欠款,将督促上级尽快检查。此外,日照联通分公司愿意为肖先生重新申请一个新号码,供其临时使用。然而,肖先生没有接受这种待遇。
肖先生说:“我觉得这就像不回答一样。”尽快解决问题就是答案。”
肖先生认为,这一事件已经反映了近一个星期,联通并没有给自己一个满意的答复,这一事件已经影响了他的正常生活。
律师的声明称之为网络犯罪
现在,令人费解的是,13万元的电话费成了肖先生心中的一个死结。对于肖先生的担忧,记者特意咨询了律师。
山东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表示:“在这起事件中,经过初步调查,发现相关电话是在国外打来的,通话非常不正常。因此,可以判断这是一种叫网络犯罪,所以业主不需要承担上述责任。相关费用。”
律师建议联通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对涉案电话进行调查处理,并查明事件原因。与此同时,记者还向山东省交通厅报告了他所了解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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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的特征
与传统犯罪相比,网络犯罪具有一些独特的特点:低成本、快速传播和广泛传播;交互性和隐蔽性高,取证困难;严重的社会危害。
首先,它成本低,传播快,传播广。就电子邮件而言,它比传统邮件便宜得多,尤其是寄往国外的邮件。随着网络的发展,你可以通过敲击键盘在几秒钟内给许多人发送电子邮件。理论上讲,接受者是全世界的人。
第二,由于其高度的互动性和隐蔽性,很难获得证据。随着网络的发展,一个虚拟的空机房已经形成,它不仅消除了国界,而且打破了社会和/或きだよ0/ room的界限,使得双向和多向的交流成为可能。在这个虚拟的空房间里,对一切的描述都只是一堆冷冰冰的密码数据,所以无论谁掌握了密码,都等于获得了对财产和其他权利的控制权,可以在任何地方登录网站。
第三,严重的社会危害。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国防、电力、银行和电话系统都实现了数字化和网络化。一旦这些部门被入侵和摧毁,后果将不堪设想。
第四,网络犯罪是典型的计算机犯罪。目前,关于什么是计算机犯罪有许多观点,其中“双重理论”(即犯罪行为人以计算机为工具或攻击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的定义更为科学。网络犯罪中较为常见的偷窥、复制、更改或删除计算机数据和信息、传播破坏性病毒、逻辑炸弹或放置后门程序等犯罪是针对计算机的典型犯罪,而网络色情、网络侮辱、诽谤和恐吓、网络欺诈、教唆等犯罪则较为常见。以计算机网络形成的虚拟空房间为犯罪工具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莫名欠13万话费到底咋回事儿? 通话网络犯罪要小心!
地址:http://www.l7k9.com/gcbyw/76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