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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5月31日报道,为规范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相关业务,中国人民银行起草了《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已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暂行办法》,债券通行证包括北票和南票。本办法适用于“北环线”。“北通”是指香港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境外投资者(以下简称境外投资者)通过香港与内地基础设施机构在交易、托管和结算等方面的互联机制,投资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南行通道”的相关办法另行制定。

央行就内地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

“北行通”遵循两个市场现行的交易结算法律法规,相关交易结算活动符合交易结算发生地的监管要求和业务规则。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暂行办法》,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外国投资者可以通过北通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标的债券是指可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和流通的各类债券。

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电子交易平台和其他机构可以代表境外投资者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备案。“北环线”没有投资限额。

同时,《暂行办法》提出,外国投资者可以用自己的人民币或外汇投资。使用外汇投资的,外汇资金可以通过债券持有人在香港的人民币清算银行和获准进入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在香港交易的境外人民币参与银行(以下简称香港清算银行)进行兑换。由此产生的香港清算银行的地位可以在国内银行间外汇市场上拉平。利用外汇投资的,原则上应在其投资债券到期或出售后转回外汇。

央行就内地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

此外,《暂行办法》指出,中国人民银行依法监管北行,并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等相关国家或地区的相关监管机构达成监管合作安排,共同维护跨境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反洗钱监管。

中国人民银行的公告表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向中国人民银行反馈意见和建议。反馈的截止日期是2017年6月7日。反馈的截止日期是2017年6月7日。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央行就内地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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