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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7月21日电(记者孙红丽)如果居民不愿意为旧城改造做出贡献,他们该怎么办?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在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表示,居民参与是旧住宅区改造的一个非常基本的条件。居民以不同的方式捐钱,但支付方式不止一种。

住建部:居民参与是做好“旧改”工作的基本条件

7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全面推进旧城区改造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按照“谁受益、谁贡献”的原则,积极推动居民为改造做出贡献,可以通过直接投资、使用(补充建设、持续融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转移社区公共收入等方式实现。

住建部:居民参与是做好“旧改”工作的基本条件

黄艳说,谈到居民投资,主要是在完善的范畴。例如,在电梯改造方面,《意见》明确支持住宅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安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可以减轻居民筹集资金的压力,帮助更多有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住宅区居民改善生活条件。

住建部:居民参与是做好“旧改”工作的基本条件

此外,除了电梯,所有真正让普通人直接支付的费用都是间接的,而且是在一些设施改造完成后支付的。例如,如果居民需要在改造后使用停车场,他们可以按日和按月支付停车场的改造、维护和建设费用。此外,可以允许居民转移他们共享的一些public/きだよ 0房间和资源,例如,一些共享的房屋可以用于养老、食堂、儿童保育等。

住建部:居民参与是做好“旧改”工作的基本条件

“旧社区改造是一项惠民工程,它解决了人们最实际的生活条件。仅仅依靠政府的财政投入是不可持续的。因此,我们建议由政府、居民和社会力量共同承担。”黄艳说。

来源:罗马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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