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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7月15日电(记者邵)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促进福州市养老服务机构持续良性运行,福建省福州市近日出台了《进一步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十七项措施》,从加强土地使用保障、稳定人才队伍、加大财税支持、提高服务质量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十七项具体措施,以全面提升福州市养老服务质量。

鼓励盘活存量房办养老院

在加强土地利用保障方面,《办法》明确了合理确定地价、灵活提供土地、增加土地供应、支持存量转化等四项配套措施。新建非营利性养老项目用地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应;养老项目的经营性用地可以有偿方式提供,如租赁、先租、协议出让等。各县(市)、区要将老龄土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加快形成一批“清洁土地”。到2020年,全市规划养老用地总量不低于1000亩。鼓励产权所有人或出租人利用空的办公楼、工厂、学校、社区住房和其他现有住房来组织养老机构,并通过多种渠道增加养老设施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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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在稳定人才队伍方面,《办法》提出了支持专业人才培养、实施在职奖励、实施在职奖励等措施。在加大财税支持方面,《办法》提出了提高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扩大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提高床位经营补贴标准、增加建设获奖项目、优化服务经营补贴模式、扩大责任保险补贴范围、增加税收优惠等配套政策。在提高服务质量方面,福州市将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延伸服务,鼓励医疗服务的深度融合和发展,实施分级奖励和补充政策,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鼓励盘活存量房办养老院

人民日报(2020年7月16日,第13版)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鼓励盘活存量房办养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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