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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计划推进共有产权:其中30%以上分配给非北京家庭,可在网上申请】《北京市共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于购买共有产权房屋不满5年的,本办法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所购房屋的产权份额不得转让,所购房屋的产权份额可在5年后按市场价格转让。

北京拟推共有产权:超30%分配给非京籍家庭 可网上申请

8月3日,《北京市共有产权房屋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涵盖规划建设、考核分配、规范管理、新旧政策衔接等内容。旨在深化本市住房供应体制改革,完善住房供应体系,规范共有产权住房的建设和管理,满足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办法》,“新北京人”的分配比例应不低于30%,购买五年后可按市场价格转让产权份额。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代理机构可以优先购买。

北京拟推共有产权:超30%分配给非京籍家庭 可网上申请

三个亮点:“新北京人”的分布不低于30%

这些措施有三个重要的亮点。首先,“新北京人”的分布不应低于30%。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共有产权住房需求,合理安排共有产权住房用地,其中满足本区非居民家庭住房需求的住房数量不得少于30%。

第二,居民可以在线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登录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管局)的官方网站申请购房,在网上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住房等情况,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让“多数据运行,少人跑腿”,实现高效便捷服务的目的。

北京拟推共有产权:超30%分配给非京籍家庭 可网上申请

第三,规范退出机制。购买共有产权房屋5年后,所购房屋的产权份额可按市场价格转让。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代理机构可以优先购买并继续将其作为共有房产使用;代理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购买人的转让对象应为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其他家庭。这将有助于实现共有住房的循环利用,并在保障共有住房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北京拟推共有产权:超30%分配给非京籍家庭 可网上申请

优先考虑设施齐全的地区,以促进职业-住房平衡

《办法》指出,将根据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选择共有产权住房,优先选择交通便利、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等配套设施齐全的区域,促进就业与居住的合理匹配,促进职业与居住的平衡。

在建设方面,共有产权的房屋建设用地将以“限价、竞争性地价”、“综合招标”等多种方式出售。按照竞争、择优、公平的原则选择施工单位,实行施工标准和工程质量承诺制度。

关于共有产权住房的规划和建设,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与市规划和土地委员会共同制定共有产权住房建设的技术指南。相关管理部门将严格按照标准审查规划设计方案,并依法进行日常监督。

单身申请人需年满30岁,并优先安置本区户籍家庭

在审核和分配方面,《办法》明确规定,供应对象是符合本市限购条件且无家庭成员名下住房的家庭。其中,如果单个家庭申请购房,申请人应至少30岁。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的住房。

对于已签订房屋购买合同、征收(拆迁)安置房屋补偿协议、房屋转让记录的申请人,《办法》规定不得购买共有产权房屋。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北京拟推共有产权:超30%分配给非京籍家庭 可网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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