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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银9月25日报道称,上交所近日发布了两项监管公告,杭州银行副行长昌江博公司的监事陈贤明多次违规买卖自己的股票,并分别对上述两人进行了监管关注和通报批评。
上市银行高管很少非法买卖自己的股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告,上述两人在6个月内多次买卖杭州银行股份,构成短期交易。交易行为未及时向公司报告并在交易所网站上公布。
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出,杭州银行两名高管的短期股票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第五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和第3.1.6条的规定也违反了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和承诺书”
经查,2016年11月14日至2017年3月8日,杭州银行副行长姜波多次买卖公司股份。其中,购买6次,一次最多购买1万股,共购买2.8万股;它被卖出两次,一次最多卖出4000股,总共卖出8000股。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里,江波每日交易公司已经六次交易自己的股票,平均每月不到一次。
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3月8日期间,杭州银行监事陈贤明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11次买入本公司股票,一次最多买入2000股,共买入12800股,四次卖出12800股。上述股票交易的累计收入为2933元。
根据披露的数据,陈贤明的非法交易规模并不大,但在一个月内买卖自己的股票多达15次是不可思议的。
记者查看了杭州银行半年度报告,发现副行长姜波在银行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名单中持股最多,达到70万股。此外,江波于报告期内增持股份215,900股,变动原因为资本公积转为股本。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杭州银行两高管短线交易自家股票 遭上交所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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