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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网财经7月25日报道,昨天,山东省保监局以金融业务信息不真实、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等违法行为,对英达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英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处以113万元罚款。此外,卢文韬,主要负责人窃听和阻挠检查组的监督检查,依法被给予取消资格的处罚。

"保险窃听门"主角英大财险共遭罚113万 主要负责人被撤职

经调查,英达财产保险潍坊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第一,金融业务信息不真实

(一)通过员工个人银行卡收取表外资金。

杨清明(2015年9月调任)和时任英达财产保险潍坊分公司主要领导卢文韬对违法事实负有直接责任。

(2)报销虚假业务费用。

时任英达财产保险公司潍坊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卢文韬是该违法事实的直接责任人。

(3)代理服务费不真实。

时任英达财产保险公司潍坊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卢文韬是该违法事实的直接责任人。

二、阻碍依法监督检查的

2017年1月5日至6日,英达财产保险公司潍坊分公司在我局检查组会议室安装录音设备,窃听检查组的调查谈话和工作交流,妨碍检查组依法监督检查。

英达财产保险公司潍坊分公司原主要负责人卢文韬是该违法事实的直接责任人,韩涛、杨昌浩、崔昭是该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

山东省保监局决定作出以下处罚:

一是金融业务信息不真实,违反《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英达财产保险公司潍坊中智被罚款45万元。根据《保险法》第171条,杨清明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卢文韬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

"保险窃听门"主角英大财险共遭罚113万 主要负责人被撤职

二、阻碍依法监督检查,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的。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项,英达财产保险公司潍坊中智被罚款45万元。根据《保险法》第171条的规定,卢文韬被取消资格;警告韩桃并罚款10万元;杨昌浩和崔昭分别被警告和罚款1万元。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保险窃听门"主角英大财险共遭罚113万 主要负责人被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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