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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网6月26日电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消息,近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共5条13款,对加强廉政建设、禁止利益转移、防范道德风险、提高服务水平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回答记者提问时,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与原相关规定相比,《通知》主要有以下两个新要求:一是要求回避,二是承诺廉政。
该负责人指出,公共资金具有数额大、成本低、稳定性高的特点,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资金的重要来源。目前,个别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了获取公众存款,利用利润转移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了诚信的执业氛围和公平有序的金融市场环境。
为整顿和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加强诚信从业,禁止利益转移,防范道德风险,提高服务水平,银监会制定了《关于整顿和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通知》,督促银行依法经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严禁转让利益
通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了相关要求。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吸收公众存款管理,完善绩效评估体系,加强内部审计监督。
同时,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赠送财物、安排亲属就业等方式将利益转移给公共资金存款责任人,并提出回避和承诺廉政的要求。具体而言,该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督促其员工遵守行业行为准则,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工作。不得将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交给公款储存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员;不得通过安排配偶、子女、配偶及其他直接相关人员在公益金存管机构负责人处就业和晋升,或向上述人员支付报酬等方式转移福利。如果公募资金存管机构负责人的配偶、子女、配偶及其他直接相关人员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员工,员工应当回避。
通知还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提高综合存款服务水平,提高资金存款的综合效益。
第二,加强行业自律,加强监督检查。通知要求银行业协会督促会员单位加强自律,培育合规文化,遵守行业法规。根据通知,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充分尊重公众资金存管机构的意愿和服务需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与公众资金存管机构开展业务合作。不断优化业务流程,丰富产品类别,不断提高综合存款服务水平。
同时,通知要求各级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监督检查,发现利益转移的,要通报同级财政部门和相关纪检监察机关。
提出两个新要求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与原规定相比,《通知》主要有以下两个新要求:一是提出回避要求。《通知》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公共资金存管机构负责人的配偶、子女、配偶及其他直接相关人员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员工的,应当回避,未回避的机构应当严肃处理。
第二是承诺廉政。《通知》第二条第三款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共资金存放要求,出具廉政承诺书。
据了解,通知的实施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营造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培育合规文化,维护公平有序的金融市场环境。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银监会发文进一步规范吸收公款存款行为:严禁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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