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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财经9月1日电(记者小娟)今天,北京银监局发布对尹蓓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尹蓓消费金融”)的处罚决定,责令尹蓓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改正,并处以900万元的行政处罚。此外,宋文昌、袁、、等也是责任人。
根据处罚信息表,华北银行的消费金融贷款和同业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超出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提供隐瞒重要事实的虚假陈述,进行监管和停业。
根据《个人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责令尹蓓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行政处罚,罚款总额900万元。
宋文昌被给予警告,罚款50万元。袁被给予取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10年、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2年的行政处罚。尹正被处以行政处罚,禁止在12年内从事银行工作。谷米被警告并罚款20万元。决定日期为2017年8月8日。
据公开信息,2009年7月,银监会颁布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作为首批四家消费金融公司之一,尹蓓消费金融于2010年获批成立,由中国银行牵头。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北银消费金融领900万元罚单 被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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