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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少女因盗窃被捕14天]律师:内地可以取保候审]深圳大学女大学生罗婉露上周六在趋势广场和屯门市广场的三家店铺盗窃价值约2400港元的美容产品,被判入狱14天。一位律师告诉财经频道,如果你因为mainland China的小额盗窃案而申请取保候审,你可以出来,但在香港,可能会更严格。
深圳大学女大学生罗婉璐上周六(29日)独自抵达香港后,与家人和同学失去了联系。据香港媒体报道,上周六,罗婉露从趋势广场和屯门市广场的三家店铺盗窃了价值约2400港元(约合人民币2000元)的美容产品,店内工作人员发现后立即报警。同一天下午,他因涉嫌盗窃被捕,并于7月31日下午出庭。
据香港传媒报道,罗于七月三十一日被带往屯门裁判法院,并被控三项店铺盗窃。他因每项指控被判处10天监禁,他的一些判决被一起执行,总共被判处14天监禁。罗目前在罗湖惩教所服刑,稍后将被送回内地。
一名律师告诉财经频道,如果你因为mainland China的小额盗窃而申请保释候审,你可以出狱,如果你多次盗窃,你将被定罪。然而,在香港,可能会更严格。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大量公私财物的行为,或者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凶器、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盗窃、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解释》,所谓“数额较大”,是指个人盗窃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在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盗窃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谓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其他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被逮捕或者被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出具保证人,保证其随叫随到,拒绝拘留或者暂予释放。
来源:罗马观察报
标题:失联女生盗窃被捕拘14日 律师:大陆可取保候审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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